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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鸿茅药酒事件,谈商品标记、标志管理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当事人的新闻占据了热搜,这个事件引发持续性关注,很多围观群众是发现鸿茅药酒竟然这么厉害,不仅被评为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更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今天借鸿茅药酒这一事件了解一下有关标识,也许可以得到不一样的结论。


近日,医生因发布题为《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科普文章被跨省抓捕,理由是“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这个事件引发持续性关注,很多围观群众是发现鸿茅药酒竟然这么厉害,纷纷带着问号开始对这款产品进行挖掘,结果沉封起来的各鸿茅药酒违法宣传屡禁不止新闻开始浮出水面。于是网上近出现了诸多热搜指向了鸿茅药酒的广告、宣传,以及历史上的违法禁播事件。


除了广州医生的文章外,笔者发现大部分报道所称的负面消息只是鸿茅药酒违法或违规广告宣传。 但结合以下内蒙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的澄清内容来看:2015年新《广告法》实施后,鸿茅药酒“违法广告第一案”,是上海一家药店因未及时将不符合新法要求(有明星代言)的宣传品撤掉,但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这么说似乎算是自圆其说了。


我们换个角度看看鸿茅药酒宣传过程中是否有其他不实信息


在鸿茅药酒公开的宣传信息中,可以看到其自称鸿茅商标被评为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鸿茅药酒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所称的驰名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均属于标识、标志,均有不同层级的法律或法律、或规章或规则去注册或保护,作为知识产权从业律师,我们了解其称的每一个标识的得来均需要符合一定条件,这些所谓的荣誉集中在一个品牌上,可以说十分罕见。我们可以借鸿茅药酒这一事件了解一下有关标识,也许可以得到不一样的结论。


一、什么是“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地理标志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二个概念。


什么是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证明某一产品源于某一特定产地的标志,该产品的质量、功能或其他特性由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决定,地理标志在国际和国内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目前,国际层面定义主要由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具体评定亦是由wto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进行。国内层面上看,在部委调整之前,地理标志的注册、管理、登记由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三个国家部门依据不同层级的法规或规章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的地理标志叫“农产品地理标志”。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三部门的地理标志注册、保护都不相同,但基于地理标志的内涵,三部门注册登记的地理标志也有共性。


1.地理标志是一种指示性标记,标示着特定的地域、地区或者地点


地理标志表明了某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地,主要的取名方式为:“地域名称 +产品名称=地理标志”。波尔多葡萄酒(法国)、莆田荔枝(福建)、陈化店矿泉水(河南)等,这些产品大多生产于农村或乡镇,以农产品居多。


2.地理标志不属于特定的主体


地理标志的注册人是某一地域内特定的名优特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代表机构(行业协会),即使某个单位注册成功后,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可以利用符合地理标志的产品申请使用地理标志,持有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也就是说,在某一地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享有地理标志使用权。这也是地理标志的法律特征。


3.地理标志是一种表明产品的特定品质受原产地的地理环境控制的区别性标志


上文各定义中都强调产品的某种特性取决于某地的自然或人文因素。决定商品特定品质的地理环境,既可以是自然因素,也可以是人文因素,也还可为两者的结合。其中,自然因素是指原产地的气候、土壤、水质、物种、天然原料等;人文因素则是指产地特有的产品生产工艺、传统配方、技术诀窍等。对于很多地理标志中的人文因素的中的生产工艺被纳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内。其中,调料、白酒是地理标志中重要类别,酿造工艺及流程逐渐被纳入到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中。例如, 2006年,清徐老陈醋(山西)酿造技艺荣获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2007年,西凤酒(陕西)酿制技艺被列入陕西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等。


三部门虽说都可以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但实际上各自程序、以及受保护力度均不同,拿商标局来说,商标局是商标注册管理机构,其对地理标志也是以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形式予以保护,一个农业部认定的地理标志可以同时向商标局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实践中,就流通领域来说,商标局一旦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则该地理标志在全国范围内可以获得保护,意味着第三方不能注册、使用与该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上,该地理标志的保护、维权等均可依据商标法律法规进行,标志所有人可以在行政角度和司法角度获得更全面的保护,相反,而农业部、质监总局很难做到商标局的力度。历史上三部门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存在交叉或重叠,公众若想获得应有的保护则需要重复申请、注册地理标志。


由以上分析可知,若某组织将选择将其地理标志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为证明商标,则该地理标志就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依据《商标法》第三条,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也就是说,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和使用人是不同的人,注册人一般为某组织,例如行业协会,而使用人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公司或个人。如果某标志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使用人则是源于该特定地区的商品。例如从鸿茅药酒事件,谈商品标记、标志管理的注册人为绍兴黄酒协会,库尔勒香梨的注册人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这些商标的使用人均为该地区的相关公司或个人。


二、鸿茅是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吗?


在商标局网上查询得到,“鸿茅”商标由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泛注册在药品、食品、酒等商品上。而且查询所有“鸿茅”商标的注册人都是普通公司,没有行业协会或相关组织。“鸿茅”若是地理标志,则违背了地理标志应有的内涵、国内外对地理标志的认知。处于灰色地带并不重要,是否明确违《商标法》呢?我们来进一步分析。


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称鸿茅商标为“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鸿茅药酒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也称其为驰名商标。前二个概念实际是一家,即如果被质监局认定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也被商标局认定为证明商标,则这个说法是没问题的。但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即假如“鸿茅”被商标局认定为证明商标,那么“鸿茅”商标就不能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单独使用,亦不能被其注册,这个商标应该是属于某组织。事实情况如何,需要查询一下。


没查到“鸿茅”商标为证明商标,于是笔者试着查了一下“鸿毛”、“红毛”等相似的商标,终于查到第10451855号从鸿茅药酒事件,谈商品标记、标志管理,该商标属性为“证明”,由凉城县药酒协会注册。因此,“鸿茅”“鸿茅药酒”非证明商标,“红毛药酒”才是证明商标。所以在商标法上,“鸿茅”商标仍然是普通商标,谁注册就由谁专有。


进一步查询发现质检总局2016年发布公告,对鸿茅药酒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其中第七、鸿茅药酒内容如下:


(一)产地范围


鸿茅药酒产地范围为以凉城县岱海镇为中心,南至六苏木镇12公里,北至蛮汉山11公里,西至永兴镇30公里,冬至麦胡图镇23公里,及以曹碾满族乡(原厂汗营乡鸿茅药酒所在地)为中心,南至山西省左云县周全村50公里,北至六苏木镇刘家夭村25公里,东至十九号十七号村18公里,西至保全庄村10公里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鸿茅药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凉城县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鸿茅药酒的检测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依据上述公告,特定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包括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一定条件,报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均可以使用鸿茅地理标志的资质。


由此可见,鸿茅是质检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不是商标局认定的证明商标。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宣称“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际上是说鸿茅是地理标志,也是证明商标,显然有违事实。


三、疑问


质监总局授权的鸿茅药酒地理标志是何模样?从网上检索到以下图片为地理标志,包括通用标识以及特定的产品标识。依据质监总局的授权,特定地区的生产者是可以使用通用标识+鸿茅药酒文字的。那么在特定地区,是否有其他“鸿茅药酒”存在?

 

从鸿茅药酒事件,谈商品标记、标志管理


如果存在其他“鸿茅药酒”并且使用了以上标识,鸿茅药酒公司是否可以依据《商标法》去主张侵权?


不过以上分析可能都不成立,也许特定的地区并没有其他“鸿茅药酒”,而且即使存在,这些“鸿茅药酒”如果想使用地理标志,也得向凉城县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申请,并且符合其质量标准。


鸿茅药酒精通标识管理机构的各自职能,熟练运用标识管理的重叠关系,至少在标识方面没有实施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将所获标识在宣传中大量使用等让法律人产生疑问但并无确切的答案。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李海娟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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