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商标注册是第几类?
商标的分类为45类,而鞋类商标属于第二十五类商标,鞋、服装、帽均属于第二十五类商标,其中第二十五类商标包括:
2501 衣物
2502 婴儿纺织用品
2503 特种运动服装
2504 不透水服装
2505 戏装
2506特殊用鞋
2507鞋
2508 帽
2509 袜
2510 手套(不包括特种手套)
2511 领带,围巾,披巾,面纱
2512 腰带,服装带
2513 单一商品
那么鞋类商标怎么注册?
在注册商标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商标根据申请人的不同,商标的申请也会不同。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完全一致。
商标注册同日申请的法律规定
《 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不予公告。 ”
《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 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 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 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 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 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 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 视为放弃申请, 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 ”
《 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确立了“申请在先”这一时间概念, 将“商标申请日期”作为判断商标申请先后的依据。 明确了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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